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6 18:08:19  浏览:9370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5]436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政府以零地价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5〕166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0年度教育部表彰奖励项目计划》和《2000年度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表彰奖励项目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0年度教育部表彰奖励项目计划》和《2000年度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表彰奖励项目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根据教育部表彰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办公厅和人事司对各单位申报的我部2000年度表彰奖励项目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经部党组审定的《2000年度教育部表彰奖励项目计划》和《2000年度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表彰奖励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无特
殊情况,本年度不再增设新的表彰奖励计划。

2000年度教育部表彰奖励项目计划
1、全国“两基”、“普初”先进县(市、区)
2、中小学德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全国普通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工作者
4、第三届全国优秀教育音像制品奖(同新闻出版署联合表彰)
5、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国家统计局联合表彰)

2000年度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表彰奖励项目计划
1、第四届全国十杰中小学中青年教师(中国教育报刊社同宝钢集团联合表彰)
2、全国优秀教育电视节目奖(中国教育电视台)



2000年6月1日

关于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商务部


发布关于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公告2010年第101号


  2006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4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征收反倾销税。该反倾销措施自2006年7月22日开始实施,并将于2011年7月22日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该反倾销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申请书中应包含要求进行期终复审的明确表示和终止反倾销措施将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充分证据。

  如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未提出复审申请,在该反倾销措施到期日前商务部也未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则上述反倾销措施将于2011年7月22日起终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