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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省外投资者来青投资的若干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04:27:57  浏览:868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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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省外投资者来青投资的若干规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省外投资者来青投资的若干规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政(2001)68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鼓励省外投资者来我省投资,保护其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省外投资者(以下称投资者),是指来青投资的省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条 本省市场,除国家和省政府有特别规定外,一律向投资者开放,投资者可以多种方式自主选择投资。鼓励投资者投资下列产业或领域:
(一)基础设施建设;
(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三)盐湖、水电、石油天然气和有色金属等优势资源开发,冶金、建材、中藏药和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
(四)高新技术产业;
(五)科技、教育、旅游、商贸。
第三条 投资者在我省创办科技型企业,充许有3年试运营期。
第四条 在鼓励投资的产业和领域创办企业的,自生产经营之日起,10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数额较大、对地区经济拉动明显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期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并免征车船使用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建设期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第五条 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自生产之日起,暂缓征收资源税5年;综合开发矿产资源的,暂缓征收资源税8年;可将地质勘查费用作为递延资产,税前逐年摊销,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六条 投资兴办农牧业产业化项目,5年内免征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第七条 对收购、兼并、嫁接改造微利或亏损企业的,自签约之日起,10年内免征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使用税。
第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在20年以上的,免缴40%的土地出让金;使用国有“四荒地”(荒山、荒地、荒滩、荒坡)的,免缴80%的土地出让金;使用国有“四荒地”投资兴办社会公益性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一律免缴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
第九条 投资者对其投资建设的等级公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开发权。
第十条 以高新技术入股创办科技开发企业,或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金不足规定数额的部分,可以在5年内分期到位。
第十一条 各级行政机关实行“一站制”或“一条龙服务”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内容、程序、时限和收费标准。对投资者的申报,凡资料齐备,符合法定条件的,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第十二条 投资者有权拒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第十三条 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应严厉查处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在省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投资者的投诉。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生效后,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优于本规定的,从其规定。


200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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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载体 落实责任 注重实效 深化创建

赵德胜 林廷灶 林书设


  屏山乡是典型的高山区农业乡,政府所在地海拔1040米,距县城22公里,全乡土地总面积102.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9422亩、山地面积15.3万亩、林地面积6.1万亩,茶园面积9700亩,90多家茶厂,12个小型电站,2家工业企业,总人口1.5万人,设13个行政村,94个村民小组,3586户,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是茶业。2007年被市综治委命名为“平安乡”。今年来,该乡按照各级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创新载体,增强活力,进一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发生刑事案件11起,破10起,破案率达90%,比降9%,查处治安案件2起4人,比降300%;全乡发生矛盾纠纷53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6%,比降8%,无发生民转刑案件,无发生群体性纠纷上访;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26名,安置率100%,帮教率100%,无发现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无发现非法宗教、“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和人员,社会安定稳定。

一、主要做法

  一是以综治和平安建设为已任,做到“四个强化”,维护社会稳定。县委把屏山定位为茶叶核心区,如何把茶叶核心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县委政法委书记赵德胜提出“生态之乡,文明之乡,平安之乡”的“三乡”要求。首先,强化组织建设。各行政村配备了综治协管员,各自然村配备了综治联络员,建立了以各生产小组为单位的中心户长,各中心户长建立了各自的联防户,形成了乡、村、组、户的平安建设组织网络。其次,强化责任意识。全乡签订责任状22份。第三,强化奖惩措施。年初制定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综治委每月拟定工作任务,实行当月考评。第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保障。落实经费6.2万元,屏山警务室重新装修投入资金10万元,治安巡逻队配备了小车。

  二是以南音文化演出为载体,采取“四种形式”,形成了平安文化的浓厚氛围。一是“五个一”活动进村入户。每户张帖一张宣传提纲,每月出一期建设平安屏山宣传专栏,每个自然村至少要有一条固定标语,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宣传建设“平安屏山”活动,每阶段抽查一次宣传效果。二是南音文化进祖祠。以民间组织高甲戏团编排的“建设平安屏山,构建和谐社会”为内容的剧本,用快板、三句半、表演唱、清唱等形式,以南音腔调在每年庙会祭祠庆典活动演出,农村祭祀活动成为传播平安文化的聚集地。通过这种平安文化生活,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建设平安屏山的积极性,三是普法宣传进大院。利用农民的休闲时间,在农民文化大院播放“农村普法案例释法”,形成了农民讲案例,学法律,在实际生产生活中运用了法律,这种形式,丰富了农村的文化生活,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四是农民茶文化进农户。在创建平安家庭活动中,茶产业成为农户致富,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渠道,在增加经济收的同时,走依法致富之路;在种茶管理上,采取“猪—沼—茶”生态循环经济技术制作有机茶,在茶叶一条街开起了直销店,农户喝了安心茶——平安茶,成为现代农民的时尚。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与率,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同时在当地形成了“平安文化”的浓厚氛围。

  三是以恢复派出所功能为着力点,开展“三项整治”,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屏山公安警务室正式恢复派出所功能并配备了3名干警和2名治安协警。一是开展严打专线整治。今年来,通过开展调查、布控和设伏,连续发生8起连环案告破。6月6日在群众的协助下,在屏山乡美阳村抓获广西籍骗婚、上网逃犯3人,屏山警务室在恢复派出所功能后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开展重点村的重点整治。制定《屏山村重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工作以党支部为核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消除社会各种矛盾,今年来无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三是开展校园的治安整治。中学、学区继续聘请派出所干警担任综治副校长和兼职法律教师,在校内组织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在校园内外加强治安巡逻和学校危房改造,为校园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今年来无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四是以学习贯彻“枫桥经验”为契机,建立和完善三种调解制度,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建立信访工作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零距离接触,广泛听取他们的呼声,综治委派人调查核实,对能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记录在案,并向群众解释清楚,待条件成熟时予以解决,今年来,接待信访件3件5人,主要反映1991年乡政府土地法执法行为、泉三高速公路补偿款发放问题,通过面对面的解释和疏导,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二是坚持排查和例会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每半月一排查、每月一例会,每月填报《社情报告单》,由村填写基本案情,并提出处理意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由各村、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并对下一季度工作提出意见;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影响稳定的治安问题,实行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责任领导、定办结时限,由乡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督查督办,直至办结销案,防止因时间过长或调处不力而导致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事案件的发生,今年排查矛盾纠纷53起,村级调处41起,乡调处12起。三是建立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制度。制定了《屏山乡关于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实施方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到场,分管领导和驻片领导靠前指挥,做好思想转变工作,防止群体性纠纷缴化或上访。同时加大调处矛盾纠纷积案。
五是以“万民参与,千户联防,百企共建”平安创建活动,采取四项措施,预防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治保会、调委会、帮教小组在农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又配备了综治协管员、综治中心户长,加强了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力量,整合防控体系的组织和人员的资源。4月8日开展了“万民参与,千户联防,百企共建”活动,并启动签字仪式,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万民参与即:开展了平安共建万民签名仪式,发放了1万多份“共建平安屏山致万民书”。组建了由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同志组成的“夕阳红”普法宣传队,把平安建设内容编成快板,通过南音文化在庙会及各种节假日在全乡巡回演出6场次,占领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广泛宣传“平安屏山”建设;千户联防即:将全乡每20户村民组成一个小组,加强沟通联系,共同防控防盗,并成立了内洋村党员“110”治安服务队,加强治安巡逻,有效预防了各种事件的发生,实现了群防群治的目的;百企共建即: 发出“百企共建”倡议书,通过缴纳会费,联合102家乡内企业签订了平安建设责任书,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形成百企共建、共保平安的长效机制。在全乡形成了万民参与、共建共享“平安屏山”的良好局面,为茶乡的发展提供了和谐平安的环境。“百、千、万”活动被县政法委以正式文件下发在全县推广。在开展这项活动中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开展普法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根据乡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每月一法”活动,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发放到全乡群众手上,同时把该项普法工作列入每月驻村工作考评中,与其他驻村重点工作同考核、同考评。在1、5、9计生每轮首月,乡村两级干部深入农户开展计生访视活动,开展《计生法》宣传,发放《计生法》基本常识12000份;秋冬森林防火戒严期间,在全乡森林区域和村醒目地方标明《森林法》通俗方言警示牌,并组织干部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在农闲期间广泛宣传《土地法》、在土地法宣传活动月,到屏山街道开展全国第十七个土地日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提纲3000份。抓好屏山、内洋、美阳村“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制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二是开展“五进企业”活动。今年4月8日,乡综治委牵头组织成立了大田县首家平安共建理事会,即“平安屏山共建理事会”,制定了理事会章程,采取综治委成员单位与企业共建的形式,开展共建平安活动。本公司在共建活动中,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防控、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重点人群管理等“五进企业”,成立了创建平安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了共建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了厂区保安治安巡逻、职工法制教育、流动人口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措施,建立了“五册五薄”:即创建平安企业领导小组花名册、治安小组花名册、调解小组花名册、义务消防队花名册、企业员工花名册;调解记录薄、治安巡逻记录薄、治安信息报告登记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薄、外来人口登记薄,与企业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教育管理,制定外来人口和房屋住户住宿制度及登记表,加强外来人口和房屋住户住宿管理,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共同做好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治理;共同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加强厂区的治安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企业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同时,企业通过开展联谊活动,每季度定期召开共建小组会议,沟通情况,增进友谊,共保平安。今年来,全乡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治安案件,切实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开展“三进家庭”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平安家庭”达标率,在活动中,该乡注重在强化“四进”措施上下功夫,做好对残疾、贫困、刑释解教、有矛盾纠纷等23户待创家庭的帮扶工作。(一)是党员致富链活动进家庭。即以“帮信息、帮技术、帮资金、帮生产、帮经营”为内容,一位党员联系一个贫困户,再联系一个有技术、会经营的种茶专业户组成“致富链”,一头“链”住种茶专业户,一头牵着贫困户,党员在中间发挥带头、纽带、传帮作用,通过种茶专业户将种茶、制茶技术,帮带销售经验和“猪—沼—茶” 生态循环经济技术等传授给贫困户。全乡已结成“党员致富链”70条,带动124户种茶专业户参与帮扶活动,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资金8多万元,送科技信息28条,使124户贫困户脱贫致富。(二)是救助活动进家庭。村妇代会主任与乡妇联、民政办的同志一同深入村里的“留守儿童”家庭,着力为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将村里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贫困家庭列入低保,解除生活的后顾之忧;开展救助贫困母亲和残疾人活动,安排他们到茶叶公司上班,使他们的家庭收入得到明显改善,还帮助残疾和贫困家庭的8名儿童解决了就学问题。(三)是帮教活动进家庭。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把好接茬、安置、帮教、管理、监控的各个关口。全乡刑释解教人员26名,成立了26个帮教小组,认真开展了帮教活动,18名人员开发茶山,8名人员办了茶厂,8名人员劳动力得到转移,预防了他们重新违法犯罪。四是开展隐蔽战线斗争。该乡认真落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对非法宗教组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的防范工作。目前无发现非法宗教、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和人员。除了开展四项活动以外,还开展了“一区二会三包,四无一满意“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乡社会安定稳定。

  六是以安全监管为根本,开展“四项预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一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该乡对茶厂、电站、工业企业、石料场,多次组织人员对茶厂、石料场、工业企业工作人员进行生产安全技能培训,防止了因违规操作而发生的安全事故。二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该乡道路崎岖,坡度大,路面峡窄,为了改善交通状况,党委、政府下了很大的决心,从乡政府到各村的主干道都铺设了水泥路面,并在各危险路段设置了交通警示牌。同时加大周边区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六角宫是济阳乡、德化县春美乡、屏山乡地界的结合部,该乡与周边乡镇开展了周边联防联调活动,共同组织人员与六角宫治安巡逻队一起到六角宫周边巡查,取缔非法船只,加强合法船只的有效管理,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三是预防发生火灾事故。该乡所处地理位置山高路陡,居住分散,再加上长期刮风下雨,很容易造成高压断线,针对多变天气,政府和电力公司对屏山老化线路进行电网改造,并组织人员巡查,防止发生火灾和人员安全事故。四是预防发生危险品爆炸事故。对屏山街道液化汽和民用爆炸物品加大巡查力度和有效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上半年,该乡加强安全监管力度达到“四无”,即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发生交通事故,无发生火灾事故,无发生危险品爆炸事故。

二、几点体会

  一是明确责任创平安。该乡平安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把屏山建设成为茶叶核心区,为核心区的茶产业保驾护航,为建设“生态之乡,文明之乡,平安之乡”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在保障机制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调委会、治保会、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组织网络作用,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建平安。明确责任是抓好平安屏山的关键。二是发展经济促平安。屏山经济发展,反过来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屏山致力发展万亩生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发展“猪—沼—茶”生态循环经济,开展“党员致富链”活动,发展茶叶产业,茶叶一条街,茶叶网站。发展茶叶经济是建设平安屏山的目的所在。三是创新载体建平安。今年我乡开展了“万民参与,千户联防,百企共建”活动,成立平安共建理事会,恢复派出所功能,开展夕阳红普法宣传、学生带法回家活动。解决了近几年平安建设的“瓶颈”问题。通过启动“万民参与,千户联防,百企共建”活动的签名仪式,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建设“平安屏山”的积极性。创新载体是建设平安屏山的动力。四是特色文化颂平安。通过当地高甲戏团编排的“建设平安屏山、构建和谐社会”为内容的剧本,与当地的南音文化、祖祠文化、茶文化相结合,用各种唱法在当地巡回演出。这种平安文化的形成是持久开展平安建设的必要条件。五是以人为本保平安。以人为本是建设平安屏山的根本。通过建立低保、医保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公路、电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茶叶产业的扶持政策出台,屏山干部群众原有的思想意识、经济意识、社会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统筹引导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帮助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舟曲灾后恢复重建,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0]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税收政策

  1. 对灾区损失严重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2. 自2010年8月8日起,对灾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取得的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款项和物资,以及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减免税金及附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灾区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

  4. 自2010年8月8日至2012年12月31日,对灾区企业、单位或支援灾区重建的企业、单位,进口国内不能满足供应并直接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大宗物资、设备等,给予进口税收优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将所在地企业或归口管理的单位提交的直接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进口国内不能满足供应的物资减免税申请汇总后报财政部,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二、关于减轻个人税收负担的税收政策

  自2010年8月8日起,对灾区个人接受捐赠的款项、取得的各级政府发放的救灾款项,以及参与抢险救灾的一线人员按照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规定标准取得的与抢险救灾有关的补贴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支持灾区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物等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

  1. 对政府为受灾居民组织建设的安居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2. 对灾区住房倒塌的农(牧)民重建住房占用耕地的,在规定标准内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3. 由政府组织建设的安居房,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房屋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4. 对因灾损毁的应缴而未缴契税的居民住房,不再征收契税;对受灾居民购买安居房,免征契税。

  5. 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对经有关部门鉴定因灾损毁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批准免税的纳税人已缴税款可以在以后年度的应缴税款中抵扣。

  本通知所称安居房,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所称因灾毁损的居民住房,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房屋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在灾害中倒塌或遭受严重破坏而不能居住的居民住房。

  四、关于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

  1. 自2010年8月8日起,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2. 自2010年8月8日起,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3.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直接捐赠或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灾区或受灾居民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4. 对专项用于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够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抢险救灾证明的新购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经征税的特种车辆,退还已征税款。

  五、关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1. 灾区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当地因灾失去工作的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实际工作时间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抵扣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2. 灾区因灾失去工作后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人员,以及因灾损失严重的个体工商户,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六、关于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38号)的规定,本通知所称“灾区”包括甘肃省舟曲县城关镇和江盘乡的15个村、2个社区,灾区具体范围见附件。

  七、关于税收政策的执行期限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凡未注明具体期限的,一律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

  如果纳税人按规定既可享受本通知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可享受国家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优惠政策,可由纳税人自主选择适用的政策,但两项政策不得叠加使用。

  各地财政、税务部门和各直属海关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大力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逐级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附件:舟曲灾区范围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舟曲灾区范围



灾害等级
范  围

极重区域
城关镇的三眼村、月圆村、南街村、瓦厂村、东城社区、西城社区和北街村大部、东街村大部、北关村部分、罗家峪村部分地区

严重区域
城关镇的西关村、西街村大部,江盘乡的南桥村、河南村部分地区等

一般区域
城关镇的锁儿头村、真牙头村、沙川村等村的部分地区